据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局”2月15日消息,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配套政策。其中包括:加强药品价格协同。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为参保人员提供价格适宜的药品,既要尊重市场机制又要坚持好承担好定点属性,加强自律。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鼓励自愿参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倡导参考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价格销售医保药品。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来源:中国社区发展网作者:佚名编辑:乾深日期:2023年02月16日阅读量:3369

最新内容
- “中医食养药膳科普行”从江西樟树启航!
- 天津中医药大学张锡纯学术思想研究所在武清中医院揭牌成立
- 在这个热辣滚烫的七月里,“银龄暖心桥”社区伴老行动项目组在行动
- 喜讯!上饶广信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成功获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 聚焦睡眠健康 护航银发民生——川北医学院学子走进南充龙门开展义诊科普服务
- 基层送医惠民 青春守护朝夕老小
- 青春搀扶夕阳红 红柳情暖敬老院——兰州理工大学红柳践兴团赴红寺堡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
- 利辛县城关镇向阳社区:云端科普传暖意 名医直播护健康
- 寻访耀州药王故里,感悟岐黄医者初心|针灸推拿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赴铜川开展实践研学活动
- 重庆医药高专“语药同行”实践队走进酉阳庙溪开展社区健康服务与惠民汇演